2011年6月29日 星期三

瀋陽等4城 試點私人診所

大陸衛生部今天決定,7月1日起將在遼寧瀋陽、吉林長春、福建廈門、雲南昆明4個城市,開辦個體 (私人)診所試點工作,允計符合條件的醫師執業,為期1年到2012年6月30日。

新華社表示,設置私人診所的醫師必須符合幾項條件,包括已申請離職或退休;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並在醫療、保健機構執業滿5年等。

大陸衛生部今天發出的「關於開展有資質人員依法開辦個體診所試點工作的通知」中,還鼓勵符合條件的名老(有名望、資深)中醫開辦中醫診所。

【2011/06/28 中央社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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